审计办公室工作职责
1.拟定和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。
2.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。
3.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。
4.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。5.审计基本建设投资、修缮工程项目。
6.审计卫生、科研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。
7.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、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、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、对外投资、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。
8.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。
9.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。
10.审计每年应当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汇报。
11.对审计工作业务方面的重大事项,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。
12.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,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,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,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。
13.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。
14.完成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。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