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检监察办

纪检、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责

 

(一)纪检工作职责 

1.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,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。服务医院中心工作,为医院的改革、发展、稳定提供保证。 

2.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。认真监督、检查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的情况。 

3.集中精力管好党纪,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,开展党风廉政状况的调查研究,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;加强制度建设,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,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 作,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利进行监督。 

4.维护党的政治纪律,保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 议得以正确贯彻执行。领导各党总支、党支部的纪检工作,指导兼职纪检干部工作, 组织开展骨干培训,提升兼职纪检干部队伍的能力。 

5.经常对广大党员进行党性、党风、党纪的教育,查处党员和党组织违反党纪的案件,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。 

6.保障和支持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,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以及群众对党员的检举和控告。协助党组织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、干部的教育工作。 

7.按照信访工作制度,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,受理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检举、控告,对违纪违规的问题进行初核、立案、调查和审理,并依据有关程序,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。

8.协助做好新职工(含聘用制员工)上岗前培训学习工作。

9.接受并完成上级党的纪检部门和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(二)监察工作职责 

1.依据有关法规制度,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,贯彻执行医院规章制度和决议决定的情况,并依法保护其行使职权。

2.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和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并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利。受理监察对象的申诉并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。 

3.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政纪的行为。

4.发挥监察职能作用,做好行风建设工作。 

5.负责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和日常考评、年度考核、情况通报等工作。 

6.协助医院对监察对象进行法纪政纪和廉洁自律的教育,组织开展各项谈话提醒教育工作,推进谈话工作常态化。 

7.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,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。

8.组织开展医院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廉政考察工作,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廉政考察和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。负责 全院中层干部的廉政档案建立与管理。

9.承办上级监察机关和医院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。